通知公告

龍巖城發(fā)物業(yè)有限公司公開招聘項目管理處工作人員的公告

 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5-08-25

龍巖城發(fā)物業(yè)有限公司為龍巖城發(fā)城市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權屬企業(yè),主要開展物業(yè)管理等業(yè)務,根據公司業(yè)務發(fā)展需要,經研究,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項目管理處工作人員,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崗位、人數及資格條件

二、報名條件 

除滿足上述的任職資格條件外,報名者還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 

(一)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,政治思想合格;自覺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;遵守憲法和法律,品德端正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;

(二)身體健康,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 

(三)無黨紀、政務處分,無刑事犯罪記錄; 

(四)具有較強的開拓、統(tǒng)籌、決策能力,有良好的溝通、表達、交流能力,有團隊合作精神及敬業(yè)精神,具有創(chuàng)業(yè)、創(chuàng)新精神,有強烈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; 

(五)吃苦耐勞,責任心強,服從公司崗位分配安排; 
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: 
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; 

2.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;  

3.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; 

4.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;

5.在各級各類公務員、事業(yè)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,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; 

6.現役軍人、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各類定向培養(yǎng)、委托培養(yǎng)畢業(yè)生;

7.未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; 

8.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規(guī)定不得聘為國有企業(yè)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(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)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招聘工作按公開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組織考試、健康體檢、組織考察、研究公示等步驟進行。

(一)公開報名

1.報名時間: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。

2.報名方式:現場報名。

報名地點:龍巖市新羅區(qū)商務板塊龍工大廈14樓1402室龍巖城發(fā)物業(yè)有限公司黨群綜合部。

聯系電話:0597-2226369(張女士)。

3.報名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復印件,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對,報名資料除原件外恕不退回(提交材料時攜帶原件):

(1)《龍巖城市發(fā)展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所屬企業(yè)公開招聘(遴選)工作人員報名表》1份(見附件)。

(2)本人身份證(或戶籍證明)、學歷、學位、職(執(zhí))業(yè)資格、專業(yè)技術職稱(職務)資格證書。

(3)學信網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學籍在線驗證報告(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需提供);

(4)滿足任職資格的其它證明材料;

(5)近期免冠照片1張。

(二)資格審查

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,審查合格者進入考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

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,一經發(fā)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公告規(guī)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(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、體檢報告等),立即取消應聘人員考試、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。

(三)組織考試

1.考試形式為:面試+實操考核。

面試為半結構化面試,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分析判斷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、儀表形象以及與工作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。由公司組織5名面試評委,面試評委面試現場當場打分,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,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試成績。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方有資格進入實操考核環(huán)節(jié)。

實操考核:面試入圍者組織實操考核,由公司組織3名人員組成考核組,主要考察應聘者對實際工作中水電設施的操作、維護、故障排查等核心技能的掌握程度。

2.考試總成績的計算。

總成績=面試成績×70%+實操考核成績×30%。

3.考試時間和地點

根據公司用工需要適時組織考試,考試時間及地點由公司另行通知,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。

(四)健康體檢

按擬聘用人員1: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,體檢執(zhí)行國家規(guī)定的聘用人員體檢標準,費用自理。如參加體檢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自愿放棄的,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。

(五)組織考察

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,確定為考察人選,由公司組織對每個職位候選人進行考察或背景調查,提出聘用職位的建議人選。公司重點考察確定人選有無違法犯罪、有無違反綜治、銀行征信問題及個人綜合表現進行審核等。

(六)公示

經體檢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員,將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在龍巖城市發(fā)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或龍巖城發(fā)物業(yè)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

四、聘用及薪酬待遇

(一)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,試用期滿后,經公司考察合格的,予以聘用。試用期不合格,造成報考崗位空缺,可按照招聘崗位總成績的排序,按程序依次遞補聘用人員進入試用期。

(二)本次招聘錄用人員由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單位、工作崗位、工作地點,被錄用人員須服從公司的安排。

(三)試用期2個月,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者,正式聘用,聘用人員待遇標準按公司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

(四)錄用人員待遇按公司項目部薪酬方案執(zhí)行。

五、其他

(一)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,確保能夠及時聯系,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,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。

(二)招聘全過程接受相關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的監(jiān)督。

(三)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,未盡事宜由龍巖城發(fā)物業(yè)有限公司負責解釋。


附件:

附件  龍巖城市發(fā)展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所屬企業(yè)公開招聘(遴選)工作人員報名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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